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韵捷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4MA0R8LBA45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北路水语青城公建13号楼304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2
(2025)内0104民初10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帝辰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0
(2024)内0105民初11681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李**
内蒙古隆奉餐饮有限公司,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五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3
2025-03-26
(2024)内0105民初11681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李**
内蒙古隆奉餐饮有限公司,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五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4
2024-10-17
(2024)内01行终288号
行政行为
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6-26
(2024)内0104民初3689号
承揽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龙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6
2024-06-06
(2024)内0102行初39号
行政行为
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7
2023-06-05
(2023)内01民终2844号
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
广州远东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03-24
(2022)内0104民初3041号
广州远东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9
2023-03-24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远东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10
2022-08-26
(2022)内0104民初30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远东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08
2025-03-17
(2025)内0104民初10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世纪方程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01-01
2024-08-09
(2024)内0104执264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龙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9207.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5号
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场所西楼北侧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1357号)、赵宇顺询问笔录1份、齐金海证人证言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及视频等证据证实。
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场所西楼北侧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1357号)、赵宇顺询问笔录1份、齐金海证人证言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及视频等证据证实。
10500.00元
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玉泉区大队
2023-11-27
2
呼市监反处字﹝2023﹞01号
当事人作为呼和浩特地区近年成立的餐饮企业,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模范地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免造成欺诈和误导公众的危害后果发生,而不能为了争取更多交易机会,故意虚构自身实力,夸大餐饮规模。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制止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更不能助长弄虚作假不正之风,造成其他诚实的同类行业经营者失去客户,影响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形成。 2022年,呼和浩特市爆发了2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要求所有餐饮企业宴会停办,至今年疫情管控结束后,存在大量的举办宴会的需求,抖音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不仅具有传播范围广、速度快,还具有针对性、受关注度高等特性。内蒙古艾瑞尔餐饮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以虚假信息或足以使人产生误解等内容对消费者进行欺骗、误导宣传,从而获得不当利益,同时也侵害了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一、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二、罚款120000元。
120000.00元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