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小哥哥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02MA7YPNX268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前进路9栋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解处罚〔2024〕043号
经查:举报人2024年5月6日购买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宣传的招牌菜品名称“99元嗨吃3斤小龙虾约40-50只”,举报人购买该菜品后,现场称重发现小龙虾只有2.2市斤。举报人购买当天晚上到当事人店内与员工王志强核实情况,王志强现场称重小龙虾是2.2市斤重。当事人实际是连汤带料带小龙虾总共3市斤,但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宣传招牌菜品名称“99元嗨吃3斤小龙虾约40-50只”中没有提到3市斤小龙虾包括汤料。为了不在误导消费者,当事人在收到举报后将商品名称改为了“99元嗨吃约3斤小龙虾约40-50只”。当事人于2024年5月3日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线销售招牌菜品名称“99元嗨吃3斤小龙虾约40-50只”,截止执法人员检查共上线4天,链接显示月售100+是之前销售的菜品数量,“99元嗨吃3斤小龙虾约40-50只”共销售5份,“99元嗨吃3斤小龙虾约40-50只-麻辣小龙虾半份”销售1份,销售额共计544元,成本330元,违法所得214元。我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操作台上放置一台计量秤,秤面显示“企鹅”牌,秤身标签信息磨损严重,无法看清信息,秤身上无检定合格标识,仍在使用中。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取得现场检查笔录一份,照片1份,依法送达询问通知书一份。
一、没收违法所得214元;
二、对提供商品的数量作引人误解宣传的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
三、对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罚款600元;
合计罚没款2314元,上缴国库。
21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