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盛世王朝大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永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826MA1R64KT1T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涟水县涟城街道金轮世家32号楼101、102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涟市监处罚〔2023〕03302号
当事人依法于2011年9月1日取得《营业执照》,依法于2023年1月13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涟水县涟城镇金地尚城2号楼21号门面成立涟水县盛世王朝大酒店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中型餐饮)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3年6月从涟水县路边摊位购进上述“粉丝”,共计购进3.4kg,购进价格是10元/kg,一共34元,当事人称购进涉案的“粉丝”后未对外零售,主要是作为食品原料添加进羊肉汤内销售。当事人称涉案的“粉丝”由抽样人员以16元/kg的价格买样购入2.5kg,共计40元,剩余的0.9kg被当事人分别放进2份羊肉汤内使用,每份羊肉汤价值15元,均已销售出去。涉案的“粉丝”的总货值金额是70元,当事人获利36元。当事人购进涉案的“粉丝”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以及涉案的“粉丝”的购货凭证、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均未能提供,故无法认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建立账目,未缴纳税收。
罚款金额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0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