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伟 |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96608723737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长远居委5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1-28
(2022)渝0119民初4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川区伟亚汽车配件经营部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2
2021-12-22
(2021)渝0103民初3877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李*,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3
2021-02-02
(2021)渝03民终296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张*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2-02
(2021)渝03民终294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彭*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2-02
(2021)渝03民终293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王**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2-02
(2021)渝03民终295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任*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2-02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彭*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02-02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张*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2-02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王**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12-23
(2020)渝0119民初6642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x**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11
2022-01-28
(2022)渝0119民初4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川区伟亚汽车配件经营部与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15
2021-02-04
(2021)渝03民终295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任*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3-15
2021-02-04
(2021)渝03民终296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张*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3-15
2021-02-04
(2021)渝03民终294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彭*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3-15
2021-02-04
(2021)渝03民终293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王**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3-15
2020-12-18
(2020)渝0119民初6646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王**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59759.15元
民事案件
7
2021-03-15
2020-12-25
(2020)渝0119民初6642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任*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59663.12元
民事案件
8
2021-03-15
2020-12-25
(2020)渝0119民初6647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张*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8423.74元
民事案件
9
2021-03-15
2020-12-18
(2020)渝0119民初6645号
劳动争议
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彭*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32756.49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1-18
2020-10-21
(2020)渝0119民初4101号
展览合同纠纷
重庆市南川区海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重庆伟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展览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川市监企吊字[2025]第013704号
-
经查,你单位2023、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元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