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馨垣轩生活美容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艳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02MABURLKKX7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03号民生百货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6〕60号
经查,当事人从2023年4月份起至案发与消费者共签订8份服务协议,涉及金额363900元,协议中约定了当事人为消费者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产品。上述协议中有“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7、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乙方必须全程按约定履行协议。乙方无权因个人因素单方解除本协议。1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到甲方接受服务,其未享受的服务甲方不再另行提供,导致产品过期或无法二次使用的该费用从本服务协议服务费用予以扣除。15、乙方不得以不了解服务内容、擅自单方中止服务、服务没有预期效果、或者其他非甲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者解除本协议,不得以不合理理由向有关部门投诉,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的条款,当事人利用上述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的权利。并且当事人在与投诉人2025年2月17日及2025年5月26日所签的服务协议中虚构了提供服务的原价,诱导消费者签订服务协议,购买其服务。2025年10月16日,本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并于2026年1月4日,将协议涉及款项363900元退给消费者,因此,本案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罚款6000元。
6000.00元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