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皇灏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鸿玲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3575033794J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仙源里26号-D116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2
合伙合同纠纷
曹**
丁**,黄**,厦门市皇灏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31
(2025)湘1103民初7330号
合伙合同纠纷
曹**
厦门市皇灏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黄鸿玲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2
2026-02-13
(2025)湘1103民初7330号
合伙合同纠纷
曹**
厦门市皇灏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黄鸿玲
裁判文书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3
2025-10-15
合伙合同纠纷
曹**
厦门市皇灏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黄鸿玲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思市监处罚﹝2025﹞6270号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元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1
2
厦思市监处罚﹝2024﹞5479号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元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8-2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