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天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原第一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征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422MAD3ET8341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新兴镇包茂高速西耀段K798处三原服务区东区主楼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烟处﹝2025﹞第81号
2025年06月03日12时02分,本局专卖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新兴镇包茂高速西耀段K798处三原服务区东区一楼陕西华天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商店进行检查,在该场所内北边库房的铁皮文件柜和一个纸箱查获违法的烟草专卖品好猫(长乐)9条、延安(红韵)9条、芙蓉王(硬)10条、中华(软)1条、中华(硬)3条、云烟(软珍品)4条、天子(金)4条、黄金叶(商鼎)3条、好猫(长乐九美)9条、南京(雨花石)7条、玉溪(鑫中支)3条、黄山(徽商新概念细支)4条、黄鹤楼(硬奇景)7条,合计13个品种73条。现查明: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当事人陕西华天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原第一分公司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当事人非法购进且用于销售经营,认定当事人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经调查,陕西华天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原第一分公司负责人王征利所提供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有效的证据证明,不予采信。按照《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4年下半年全省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4〕47号)的规定,认定当事人违法进货总额为20460.0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现场笔录、违法卷烟的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陕西华天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原第一分公司负责人王征利的身份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陕西华天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原第一分公司负责人王征利对上述事实及证据承认无误。
对陕西华天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原第一分公司(东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处以进货总额20460.00的10%罚款计人民币2046.00元。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046.00元
三原县烟草专卖局
2025-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