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羿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鑫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02MAAJNHT17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东关经济适用房旁(灯泡厂侧)时代名苑风情商业街11栋1层6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烟处﹝2025﹞第49号
2025年11月6日,接举报投诉(12313转办),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东关经济适用房旁(灯泡厂侧)时代名苑风情商业街11栋1层6号商铺“安顺羿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在经营场所内查获违法卷烟实物“南京(炫赫门)”等2个品牌1.3条,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立案调查。现查明:1.当事人是安顺羿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鑫,其经营卷烟零售业务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520402219534),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6年5月10日。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鑫陈述,2025年10月25日,本人在店铺内以455.00元的价格从一位上门推销卷烟的男性手中购进卷烟“南京(炫赫门)”等2个品牌3条;之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鑫将该批卷烟存放在经营场所内进行违法销售。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鑫另述,本人在案发前已出售了卷烟“南京(炫赫门)”等2个品牌1.7条;但现场未发现销售记录且无其他证据佐证,无法证实该部分违法事实。4.当事人安顺羿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出具上述涉案卷烟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和购买凭证。5.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鉴定,涉案卷烟实物1.3条属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6.涉案卷烟实物1.3条,无法查清购进价格,经贵州省西秀区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小组计算,货值230.00元。7.经查询“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贵州省专卖监管子系统”,当事人安顺羿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两年内无违法处罚记录。8.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当事人安顺羿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为存续状态,且登记信息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信息相符。
责令停止销售,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1.3条公开销毁。
0.00元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2025-12-25
2
西卫公罚2023第76号
安顺羿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罚款
500.00元
西秀区卫生健康局
2023-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