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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邻家优选水果超市新河小区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20822MADFPLB08D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新河小区4号楼103号营业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罚〔2025〕111号
经查,当事人在售的中盐绿色食用盐(生产日期20240816)9袋、中盐低钠盐(生产日期20240525)42袋,其包装袋标示碘酸钾含量(以I计)均为18-33mg/kg,依据(甘卫地发〔2012〕241号《关于实施食用盐碘含量新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加碘食盐含量的标准为21-39mg/kg。而当事人在售的食盐加碘食盐含量为(18-33)mg/kg,不符合甘肃省碘含量(21-39mg/kg)标准范围。经进一步调查:①中盐绿色食用盐(生产日期20240816),保质期为五年,规格400克/袋,生产者为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购进了20袋,销售了11袋,购进价1.6元/袋,销售价2元/袋,其货值金额为40元,违法所得为22元。②中盐低钠盐(生产日期20240525) ,保质期为五年,规格250克/袋,生产者为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购进了50袋,销售了8袋,购进价3元/袋,销售价3.5元/袋,其货值金额为175元,违法所得为28元 。以上2种涉案食盐货值金额合计为215元,违法所得为50元。
对灵台县邻家优选水果超市新河小区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480元; 2.没收非法财物:中盐绿色食用盐9袋;中盐低钠盐42袋。;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480元,大写肆佰捌拾元整。
480.00元
灵台县市场监管局
2025-09-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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