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虎头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安春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025875047415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八都村八都街奋斗弄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26
2020-03-17
(2019)闽0902执2464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福建虎头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4-23
2018-10-22
(2018)闽0902民初155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与福建虎头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2212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区市监处罚吊﹝2025﹞1071号
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吊销营业执照
-元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2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