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雄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302695924268Y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摩尔沟综合加工园区经三路、纬四街G2-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11-24
2015-11-24
(2015)乌中民一终字第567号
相邻关系纠纷
蒋**与吴**,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8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5﹞112号
2025年6月16日我局接到12315平台投诉举报称: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塞星葵花籽油,未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商品条码。2025年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是被委托方(生产商)乌海市优家乐植物油有限公司的商品条码。现场未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是2025年1月开始使用的是被委托方(生产商)乌海市优家乐植物油有限公司的商品条码,因其公司的商品条码正在更换新的商品条码,因此就先使用了被委托方(生产商)乌海市优家乐植物油有限公司的商品条码。以上均为当事人陈述。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8
2
海勃湾市监处罚〔2025〕112号
经查,当事人是2025年1月开始使用的是被委托方(生产商)乌海市优家乐植物油有限公司的商品条码,因其公司的商品条码正在更换新的商品条码,因此就先使用了被委托方(生产商)乌海市家乐植物油有限公司的商品条码。以上均为当事人陈述。
《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000.00元
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