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奥信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匡利群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4KL30EXH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55号盘龙·锦万家二期商业4栋2单元2层1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1-04
2018-10-11
(2018)鄂0102民初3487号
合同纠纷
武汉奥信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武汉博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1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6〕283号
经查,2026年6月26日,武汉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进行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并出具了《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报告》(编号:DTWBCC20260243)。报告反映,当事人在梳子桥路2号“武汉德勤文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厦华庭)”维保的电梯1#楼1#客(设备注册代码30104201112006062219)存在以下问题:1、维保方案不合理;2、理论测试答对15题(含)至20题;3、轿厢平层准确度超标;4、轿顶检修装置失效;5、层站呼梯有按钮功能失效;6、层门地坎有杂物;7、底坑有杂物;8、对重导靴油杯油量不足;9、无法观察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当事人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未提出异议,并已整改,且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该处维保员姚海涛和袁俊文持有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当事人签订有劳务合同,当事人提交了作业证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 2026年1月1日,当事人与武汉德勤文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厦华庭)签订了《电梯保养合同》,期限至 2026年12月31日。维保合同中标明:当事人维保电梯共14台,维保费用为42000元/年,每月维保两次。违法所得(按一次计)为42000÷14÷12÷2=12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1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25元。
11000.00元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