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绵棉种植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忠财 | 注册资本:1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52201584796654L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二堡镇南戈壁开发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11
(2023)新22民终585号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
朱*
哈密市伊州区德外里都如克哈萨克民族乡人民政府,伊州区德外里都如克哈萨克民族乡恰恰依村村民委员会,王*,哈密市绵棉种植专业合作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10
2023-08-23
(2023)新2201民初371号
合同纠纷
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德外里都如克哈萨克民族乡赛克拉村村民委员会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市监处罚〔2025〕57号
1.哈密市绵棉种植专业合作社从2011年12月起至今从事棉花收购加工, 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周忠财熟悉棉花相关国家标准GB/T22335-2018《棉花加工技术规范》、GB103.1-2023《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和《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棉花收购加工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对,加工后的棉花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的规定。
2.哈密市绵棉种植专业合作社为赶生产工期,委托哈密市中亿商贸有限公司的加工厂代为加工棉花,未按国家标准对棉花分等级加工,标注棉花质量标识。
3.绵棉合作社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于2025年3月17日完成整改, 按照哈市市监责改〔2025〕1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要求对检查涉及的棉花进行了整改。提供相应《整改报告》“代加工合同”和对应的“籽棉收购表”等资料。
4.当事人在加工环节出现的违法行为,无经营收益故认定无违法所得。
处五千元整(5000元)的罚款。
5000.00元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