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林儿调味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燕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21MA0LUBKB7E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湖街道307国道南营段223号E区6排71-7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市监东湖执队处罚[2023]82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编号:SP202313497的检验报告认定:2023年8月11日在清徐县林儿调味经销部抽检的白芷,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
2.当事人于2023年8月7日购进上述不合格白芷共2.5kg,销售价格为36元/kg,合计90元,现已全部售完。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备案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
2.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清市监东湖执队检鉴结[2023]4号《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1份、检验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
3.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对武燕林的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书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白芷共2.5kg,36元/kg,合计90元的违法事实。
罚款0.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800.00元
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