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姚安县鸿安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危辉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25MA6NWLWJXN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太平镇太平村委会摆依村组3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08
(2021)云2325刑初121号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陈*,姚安县鸿安商贸有限公司
姚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1
2021-09-10
(2021)云2325刑初121号
非法占用农用地
姚安县鸿安商贸有限公司、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250000.00元
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姚〕应急罚〔2024〕2号
-
2024年1月31日姚安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双随机模式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刘永健、李开铨、郁海对姚安县鸿安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情况如下:采矿区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自上而下进行开采;采矿区未按照设施设计进行分台开采(设施设计15个台阶、各个台阶高度15米),其中从上至下第4台阶25米、第5台阶高度20米。以上行为违反了《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第十五条第一款: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的规定。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处人民币28000元罚款的处罚。
28000.00元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4-0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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