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雅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红云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034243989XA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631号,2633、2637号1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杨第2220250225号
2025年8月7日本机关依法对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631号、2633、2637号1层的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见五份口腔种植病历,患者姓名分别为申炳川、周德远、汪益华、张迎煊和周志桁,未查见上述患者的术前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传染病筛查报告和口腔影像学报告,其中申炳川的初诊记录中主诉、现病史和诊断等内容为空白,医师签名为刘加贵,现场未查见其医师执业信息,查见其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的种植科进修学业证书。??本机关于2025年8月12日和9月19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经查,刘加贵为口腔专业执业医师,已于2024年底于当事人处离职。对于本机关查见的五份口腔种植病历中均无术前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传染病筛查报告和口腔影像学报告的情况,当事人表示术前会告知患者应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传染病筛查,但部分患者不愿配合检查或不愿提供检查报告;上述五名患者在种植牙手术前均进行了X线检查,但当事人未将上述患者的X线检查记录保存在口腔种植病历中。对于申炳川的初诊记录中主诉、现病史和诊断等内容为空白的情况,为刘加贵医生接诊并实施手术后未及时填写病历资料。???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种植手术病历书写不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六)项、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未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病历管理制度;以及《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中“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第(三)项的规定,种植门诊病历还应当包括X线检查记录、手术记录、治疗记录、使用材料(含种植体)登记记录、复诊记录等。”综上,本机关查实当事人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和安全措施存在医疗安全缺陷和隐患,影响了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0-27
2
第002320250026号
2025年06月03日,执法人员在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631号,2633号,2637号1层,举报核实中发现当事人上海沪雅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从事医疗活动,已向上海市水务局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但截止当日尚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故认定当事人实施了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
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35000.00元
上海市水务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