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兴安佳旺糖果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玉秀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5MA5MH9AE1X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批发城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4〕94号
当事人销售的标注生产者为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为 “牛牛相遇”的燕麦高钙奶,产品规格为250ml×16盒,标注的产品标准代号QB/T4222,产品类型为复合植物蛋白饮品,产品外包装正面、顶面、侧面显著位置均标注“燕麦高钙奶”字样,字体明显大于高钙奶下面标注的“复合植物蛋白饮品”字样,在包装正面的“复合植物蛋白饮品”下方用不引人注意的更小字号标注“包装图案仅供参考”。 当事人销售的标注生产者为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牛牛相遇”的燕麦高钙牛奶,产品规格为250ml×12盒,标注的产品标准代号QB/T4222,产品类型为复合植物蛋白饮品,产品外包装正面、 顶面、侧面显著位置均标注“燕麦高钙牛奶”字样,字体明显大于高钙牛奶下面标注的“复合植物蛋白饮品”字样,在包装正面左下角用不引人注意的更小字号标注“包装图案仅供参考”。 当事人销售的标注生产者为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牛牛相遇”,规格为250ml×12盒的香纯牛奶,标注的产品标准代号QB/T4222,产品类型为复合蛋白饮品,产品外包装正面显著位置标注“香纯牛奶”字样,字体明显大于其下面标注的“复合蛋白饮料”字样,顶面仅标有“香纯牛奶”字样。 当事人销售的标注生产者为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牛牛相遇”的牧场奶,产品规格为250ml×12盒,标注的标准代号是QB/T4222,产品类型为复合植物蛋白饮品,产品外包装正面面显著位置标注“牧场”、“最纯的奶给最真的你”、“新西兰原装进口奶源”,上述内容字样明显大于左下角标注的”复合植物蛋白饮品“字样,包装顶面仅标注“牧场”、“牧场奶”字样,两侧均显著标有“牧场奶”字样。 当事人销售的标注生产者为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湘村果园”,规格为250ml×12盒的高钙中老年,标注的产品标准代号GB7101,产品类型为风味饮品,产品外包装箱正面右边显著标注有“甄选优质奶源”、“高钙”、“高钙中老年”,正面左边标有图案“两头奶牛在牧场草地上吃草,上方有一杯白色液体饮品,杯上标注有中老年专属饮品的字样”,上述字体和图案明显大于的“风味饮品”字样,在“风味饮品”的左上角用不引人注意的更小字号标注“包装图案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且产品配料表中不含乳及奶成分。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5种产品均不是牛奶,也不是乳制品,产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利用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利用字号大小和图片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误认为产品为牛奶或乳制品。 当事人的上述涉案产品均从兴安县盛发食品店购入,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相对应的进货票据。其中1.燕麦高钙奶进了5件,销售了2件,进货价格20元/件;2.燕麦高钙牛奶进了10件,销售了2件,进货价格18元/件;3.香纯牛奶进了6件,销售了2件,进货价格20元/件;4.牧场奶进了18件,销售了3件,进货价格20元/件;5.高钙中老年产品进了8件,销售了0件,进货价格18元/件。 办案人员对乡镇和县城内的商户进行了走访,未发现涉案产品,经网上搜索也未搜索到同款产品,因为当事人未明码标价销售,所以对于货值的认定,办案人员采信询问笔录中当事人的口述,认定:1.燕麦高钙奶销售价22元/件;2.燕麦高钙牛奶销售价20元/件;3.香纯牛奶销售价22元/件;4.牧场奶销售价22元/件;,5.高钙中老年产品销售价20元/件,合计货值金额为998元,违法所得18元。
1.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和违法所得壹拾捌元整(18.00元);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3000.00元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