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冠家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柱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621MA1X03GN7D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锦绣路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57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上述边柜具体信息如下,产品名称:边柜柜,规格型号:650×375×690(mm),生产日期:2025-11-05,生产企业名称:江苏**家具有限公司。经过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具体检验结果为:经抽样检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项目不符合GB/T 3324-2024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又查,当事人于2025年11月5日生产上述边柜,生产数量:34件,销售价格:180元/件,货值合计6120元。经当事人成本核算,生产上述被抽样批次的边柜的成本为:170元/件,因案涉批次的边柜除去被抽样检测的1件外库存33件(含备样1件)未形成销售且均被我局查封,且因当事人提供的1件样品为无偿提供,故案涉批次的边柜当事人未获得任何利润,故违法所得为0。
综上所述,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边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
1.没收边柜33件(规格型号:650×375×690(mm),生产日期:2025-11-05);
2.罚款:6732元(大写:陆仟柒佰叁拾贰元整)。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并依据该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6732.00元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