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康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绍峰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222MAEL8N833Y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大道南侧、规划道路西侧0007自然幢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5〕1040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首脑一号神经氨酸DHA藻油凝胶糖果”属于凝胶糖果,包装盒主版面标注“首脑一号TM(字号大且醒目)”,“神经氨酸DHA藻油凝胶糖果(字体较小)”,未显示产品的真实属性;主要展示面右下角有“人体大脑”图形,误导消费者。涉案产品“首脑一号神经氨酸DHA藻油凝胶糖果”净含量182.5克(0.5克×365粒),生产批号20250806产品321瓶,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1334122232320;执行标准:Q/AKT00015-2025;生产企业:太和康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条形码:6978993530009;成本价5元/瓶,销售价5.2元/瓶;产品321瓶全部销售给广州光琴食品店。召回0瓶。货值金额1669.2元,违法所得1669.2元;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首脑一号神经氨酸DHA藻油凝胶糖果”属于凝胶糖果,包装盒主版面标注“首脑一号TM(字号大且醒目)”,“神经氨酸DHA藻油凝胶糖果(字体较小)”,未显示产品的真实属性;主要展示面右下角有“人体大脑”图形,误导消费者。涉案产品“首脑一号神经氨酸DHA藻油凝胶糖果”,净含量42克(0.7克×60粒);生产批号20250806;产品307瓶;食品生产许可号:SC11334122232320;执行标准:Q/AKT00015-2025;生产企业:太和康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条形码:6978993530054;成本价1元/瓶,销售价1.35元/瓶;产品307瓶全部销售给广州光琴食品店。召回0瓶。货值金额414.45元,违法所得414.45元。综合所述,上述两种规格产品货值金额2083.65元,违法所得2080元(违法所得2083.65元,实际收款2080元附有微信截图)。
1;罚款伍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贰仟零捌拾元。
5000.00元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