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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玥玥干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14MA6C0WCM26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文昌中街20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5〕26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4年11月27日开始在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文昌中街205号经营,经营面积约为70平方米,从业人员2人,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n另查明,一、当事人于2025年9月1日购进的泡红椒(酱腌菜)在抽检监测(市级本级) 2025年四川成都9月靶向监督抽检(2)中,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实测值:0.512g/kg,标准指标:≤0.1g/kg\t,单项判定:不合格)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出具了检验报告(No:SWJC202523299)。我局于2025年9月30日送达当事人检验报告,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限未申请复检。\n二、当事人在购进被抽检批次泡红椒(酱腌菜)时,查验并保存了进货票据,未查验并保存供货商的资质和食品合格的检验报告等资料。\n三、自2014年11月27日起,当事人销售散装食品,未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n再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9月1日从长安配送中心购进了35kg被抽检批次泡红椒(酱腌菜),购进价格为6元/kg,以12元/kg的价格销售给抽样人员1.5kg,其余的33.5kg以8元/kg的价格销售完毕。当事人经营的不合格泡红椒(酱腌菜)货值金额286元,违法所得76元。
1、警告;\n2、没收违法所得76元(大写:柒拾陆元整);\n3、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500.00元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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