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学福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章学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722MA8RTQP044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89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市监处罚〔2026〕159号
经查,当事人通过其他商店购进烟草制品共4条,具体如下:
1、84mm利群(软红长嘴)1条,进价192元/条,售价220元/条;
2、84mm利群(楼外楼)1条,进价175元/条,售价200元/条;
3、84mm利群(阳光)0.5条,进价420元/条,售价480元/条;
4、89mm白沙(开心就好)1条,175元/条,售价200元/条;
5、75mm利群(夜西湖)0.5条,180元/条,售价200元/条。
至案发时,当事人销售了84mm利群(软红长嘴)0.3条,违法所得(220-192)*0.3=8.4元;84mm利群(楼外楼)0.6条,违法所得(200-175)*0.6=15元;84mm利群(阳光)0.3条,违法所得(480-420)*0.3=18元;89mm白沙(开心就好)0.7条,违法所得(200-175)*0.7=17.5元;75mm利群(夜西湖)0.4条,违法所得(200-180)*0.4=8元。因此,当事人共计违法所得66.9元。
2026年4月24日,本局委托浦城县烟草专卖局对涉案烟草制品进行真伪鉴别。2026年4月24日,浦城县烟草专卖局出具《福建省浦城县烟草专卖局真伪鉴别书》,鉴别结论为:经鉴别,84mm利群(软红长嘴)0.7条、84mm利群(楼外楼)0.4条、84mm利群(阳光)0.2条、89mm白沙(开心就好)0.3条、75mm利群(夜西湖)0.1条,为真品卷烟。
2026年4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将《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与《福建省浦城县烟草专卖局真伪鉴别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检,当事人表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当事人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货值金额为410元,违法所得66.9元。
2026年4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在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查询当事人过往违法记录,发现当事人在2025年8月15日因无证销售烟草制品被行政处罚,当事人存在两年内二次违法情况。
-
-元
南平市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