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豪会娱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亮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2300609239076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小港96弄81号1-3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13
(2023)沪0151民初789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松原市漫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君豪会娱乐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18
2023-09-11
(2023)沪0151民初7892号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松原市漫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君豪会娱乐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第2220250013号
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20000.00元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11-11
2
第2220250006号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警告
-元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05-19
3
沪市监崇处﹝2024﹞302024000504号
经查明:2021年11月20日,当事人从淘宝网店“凯莎名酒商行”(个体工商户:罗庄区豪悦商贸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92371311MA7N2BQ58P)处,以122.78元/瓶的单价采购90瓶芝华士;2022年1月9日,从上海奇航实业有限公司处,以390元/瓶的单价采购名士2整箱共24瓶;并将自有包房回收的、他处采购的名士2瓶、轩尼诗VSOP13瓶与上述自购酒混放待售。另查,14瓶蓝带、13瓶XO为消费者自带自用,存放于当事人财务室处,非当事人自有。至2024年1月17日案发,后经商标权利人鉴定,涉嫌侵权的酒类商品共计47瓶,具体如下:1、带有“”标识的芝华士酒共计20瓶,批号2020/01/28,标价:980元/瓶;2、带有“”标识的轩尼诗VSOP酒共计13瓶,其中批号2022/03/26的9瓶,批号2021/11/21的4瓶,标价:1980元/瓶;3、带有“”标识的名士酒共计14瓶,其中批号2022/02/22的2瓶,批号2021/01/09的12瓶(整箱),标价:1980元/瓶。其中,20瓶芝华士酒、12瓶名士酒(批号2021/01/09)当事人提供了购买记录,包含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以及销售单位营业执照、支付价款、购买时间等信息,证明相关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其他13瓶轩尼诗VSOP酒、2瓶名士酒(批号2022/02/22),因当事人无法说明其提供者,也无法提供与之相关的供货清单、货款收据、进货合同、进货发票或其他合法购买凭证等材料,不能证明侵权酒类商品是其合法取得,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至案发,当事人违法经营额2970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另查明,截至2024年1月25日,当事人停止销售侵权酒类商品并对已售出的同批次商品进行公告召回。
罚款6.000000万元,没收侵权商品
60000.00元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