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700MA3X7HF7XT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正阳县产业集聚区花都大道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0
(2024)豫1724民初4568号
劳动争议
郭**
河南正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正阳县人民法院
2
2021-11-12
(2021)豫17行终477号
行政处罚
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正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6-01
(2021)豫1724行初30号
行政处罚
河南正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阳县人民法院
4
2019-11-26
(2019)沪0104民初1806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埃摩森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河南正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27
2020-03-10
(2019)沪0104民初1806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埃摩森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河南正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2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正市监处罚﹝2025﹞72号
2025年8月19日,我单位收到检验报告(NO:KFSC20250330,食品名称:麻辣花生,生产日期:2025-05-23,规格型号:160克/盒,被抽样单位;正阳县华联易购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者:河南正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单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告知其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于2025年8月22日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局领导决定于2025年8月25日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办案人员于2025年8月25日对该公司被委托人熊家豪进行了询问调查。2025年9月17日本局接收到《复检结果通知书》(初检检验报告编号:NO:KFSC20250330)及《检验报告》(NO:FJ20250037),复检结论为不合格。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5年5月23日,河南正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麻辣花生150盒,每盒160g,检验和留样使用了12盒,剩余138盒,于2025年6月8日全部销售给河南货担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价格是2元/盒,共276元。2025年8月20日当事人对涉案食品进行了召回,止2025年9月4日共召回了84盒。该批麻辣花生生产的成本是1.6元/盒,主要是原料、电费、劳务费用。售价是2元/盒,每盒利润0.4元。涉案批次麻辣花生实际共销售出54盒,利润21.6元。本案货值金额共计276元,违法所得21.6元。
1、罚款人民币9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1.6元。
90000.00元
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5
2
正市监处罚﹝2025﹞5号
2024年10月28日,我单位收到检验报告(NO:24DYJC012193,食品名称:正花麻辣花生,生产日期:2024- 09-03,规格型号:计量称重,被抽样单位:宜昌北山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当阳分公司,标称生产者:河南正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于当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告知其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经局领导决定于2024年10月30日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办案人员于2024年10月31日对该公司被委托人梁小宾进行了询问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4年9月3日,河南正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正花麻辣花生8件零3袋,每件6袋,共51袋,每袋重5斤,其中48袋销售给宜昌银硕商贸有限公司,3袋留样。销售价格是42.5元/袋,255元/件,8件共2040元。被抽样单位宜昌北山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当阳分公司经营的涉案食品由宜昌银硕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该批正花麻辣花生生产的成本是7.5元/斤,主要是原料、电费、劳务和物流费用。每斤售价合8.5元,每斤利润仅1元,这批正花麻辣花生共240斤,利润240元。该批次不合格正花麻辣花生货值金额2040元,违法所得240元。
1、罚款人民币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40元。
50000.00元
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