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雅顺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教清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1423MA7F04TGXL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赵河村(原五里村八组4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7
(2025)苏1181民初1177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尚**,洪雅县雅顺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眉洪市监处罚〔2025〕83号
经查,确定以下事实:\n1、经天府市场智慧监管平台查询,截止2025年5月14日当事人连续2年(2022年度、2023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同时也未向我局提交注销登记申请;\n2、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当事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n3、经函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当事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无企业职工缴费情况。\n综上所述,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成立。
吊销洪雅县雅顺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00元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