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晨曦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秀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1MA15GTRW3W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蛟河市长安街长铁委(工商行综合楼5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蛟市市监食罚字〔2023〕51号
经查,投诉人于2023年9月16日在蛟河市晨曦食品店共计消费17元,其中以2元/袋的价格购买一袋惠诚骨肉相连零食,惠诚骨肉相连零食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于2022年10月7日以每袋1.5元的价格购进3袋惠诚骨肉相连零食,生产日期:2022年9月2日,保质期至2023年 7月2日,其中2袋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销售,当事人于2023年9月16日以2元的价格出售第3袋,出售时已超过保质期。违法所得共计2元。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2023年9月17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称“2023年9月16日在蛟河市晨曦食品店购买惠诚骨肉相连零食已过期。”2023年10月10日执法人员到蛟河市晨曦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称于2023年11月04日销售给投诉人一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2日惠诚骨肉相连零食,保质期至:2023年7月2日。投诉人于2022年9月16日在蛟河市晨曦食品店共计消费17元,其中以2元/袋的价格购买一袋惠诚骨肉相连零食,惠诚骨肉相连零食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于2022年10月7日以每袋1.5元的价格购进3袋惠诚骨肉相连零食,生产日期:2022年9月2日,保质期至2023年 7月2日,其中2袋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销售,当事人于2023年9月16日以2元的价格出售第3袋,出售时已超过保质期。违法所得共计2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
2023年12月2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蛟市市监食罚告字〔2023〕5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期限内当事人未陈述、申辩,也未提出要求举行听证。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元;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