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锦强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晓林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407MA0DTUPG9G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309国道丛台酒厂对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邯处〔2025〕13040725001106-0016号
经查,邯郸市肥乡区锦强运输有限公司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邯郸市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2
370830202400525
2024年07月25日 19时58分,汶上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汶上县济北旅游大道(魏杨庄村)对李兵雷驾驶的冀D8H882(黄色)、冀DV2X8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刘锐****、于明厂****向该车驾驶员李兵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冀D8H882(黄色)、冀DV2X8挂(黄色)为六 轴半挂运输车,由北向南行驶运输铁粉,经检测设备检测(地磅)车货总重50.86吨,超限69.53%,(途径X054县道,限载30吨)。属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总质量未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但超过公路、隧道或桥梁标明限载标准)。已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对以上事实无任何异议。以上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执法照片、录像等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7-26 向邯郸市肥乡区锦强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邯郸市肥乡区锦强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李兵雷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贰仟贰佰元整
22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邯郸市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邯郸市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