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潜江市陈折百货中心(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高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5MAK4ALF12Q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潜江市杨市街道办事处汉宜高速公路潜江服务区南区1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6〕16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3日取得营业执照,其经营地址位于汉宜高速公路潜江服务区内。 为宣传其销售的口味牛槟榔,当事人于2026年1月委托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幅灯箱广告,内容包括“困了累了嚼口味牛槟榔”,2026年2月起,当事人通过店内小喇叭播放“困了累了嚼颗槟榔提提神”等宣传语。 另查明,上述灯箱广告的制作费用为800元,购买小喇叭的费用为29.8元,共计829.8元。 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已停止使用上述小喇叭,同时修改了灯箱广告的内容,改正了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因当事人已停止发布上述广告,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2489.4元。
2489.4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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