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隆泽丰农资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立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525MA9LY2943J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胡族铺镇六里村花圩组4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固市监处罚〔2026〕50号
执法人员对固始县隆泽丰农资经营部销售的湖北茂盛生物有限公司产“地利适”复合肥料,N+P2O5+K2O、28-6-6≥40%、40Kg/袋 。经检测标注含量为≥30.0,实际含量为≥30.5为不合格产品。予以立案。
执法人员对固始县隆泽丰农资经营部销售的湖北茂盛生物有限公司产“地利适”复合肥料,N+P2O5+K2O、28-6-6≥40%、40Kg/袋 。经检测标注含量为≥30.0,实际含量为≥30.5为不合格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拟对固始县隆泽丰农资经营部作出以下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220元。3罚款5544。元。
5544.00元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