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册亨县郭记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富贵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27MA6HCM5T8F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册亨县坡妹镇街上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册市监坡处[2023]6号
2023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杨再峰、罗文经分别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对册亨县郭记百货店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从事食盐经营活动,当事人购进的食盐是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了《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2023年3月20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查清违法事实予以调查终结。 现查明:册亨县郭记百货店作为食盐零售经营者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食盐是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蜀晶牌深井晶盐,共11袋,每袋25包,每包有1千克,涉案食盐货值共341元。 以上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2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该证据证实当事人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购进食盐的事实。 证据(二):2022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的《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该证据证实当事人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购进食盐的事实。 证据(三):经营者张富贵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该证据证明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证据(四):当事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一份。该证据证明当事人具有从事食品经营和食盐零售的市场主体资格。 证据(五):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图片4张,证明执法人员到册亨县郭记百货店检查的事实。
罚款0.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元
册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册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