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菜来了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海龙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125MADTUHDW19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漳县武阳镇柯寨村何家园冷库大棚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漳)市监罚﹝2025﹞54号
行政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拍摄了现场照片、采集了当事人相关资质证据复印件并经陪同检查的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李海龙确认签字。本局于2025年07月28日立案调查。2025年07月31日,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李海龙进行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按照《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漳)市监提通[2025]54号的要求,提供了相关全部证据材料,认可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025年09月15日调查终结。经查,本局委托甘肃中轻轻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香蕉、山药、生姜进行抽样检测,该检测机构出具了编号为№:JD(F)4182-2025(香蕉)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编号为№:JD(F)4186-2025(山药)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编号为№:JD(F)4187-2025(生姜),检验报告的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2025年07月24日,本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该检验结果认可,无异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依法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香蕉、山药、生姜。经查实,上述涉案批次香蕉从陇西县市场水果供应商,以60元/箱(20斤),1500元购进25箱。采购后,配送给漳县三中和三岔小学,销售1997.50元,剩余的用于抽检无库存;上述涉案批次山药和生姜是从陇西文峰菜市场内蔬菜供应商,4元/斤的价格购进山药25斤100元,以8.20元/斤的价格购进生姜16斤131.20元。山药以4.20元/斤的价格配送给金钟中学20斤售卖84元,剩余的用于抽检无库存;生姜以8.40元/斤的价格配送给漳县大草滩中学等6所中小学13斤售卖109.20元,剩余的用于抽检无库存。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营业执照、进货单据、可以提供入库检验单、发货单,及《海南省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编号:46100525612089716471756(香蕉),无法提供生姜和山药检验报告。本案共计货值1731.20元,香蕉获利497.50元,山药获利4元,生姜获利2.60元,违法所得504.10元。当事人对上述销售食品进行了召回,经回复,配送的食品已全部使用完毕。
对漳县菜来了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2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04.1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0504.1元,大写贰万零伍佰零肆元玖分整。
20000.00元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2
(漳)市监罚﹝2024﹞162号
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对漳县菜来了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6000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60000.00元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