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宗强水泥制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宗强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521MACNFDRF13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北海市合浦县政府往常乐圩镇方向500米处(原常乐恒源酒精厂处) 【一照多址企业】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环罚﹝2024﹞1号
2024年4月1日,我局到位于广西合浦县常乐镇阳月村周家地江口大桥边的合浦县宗强水泥制品经营部检查发现,你经营部利用租赁的原合浦县常乐新海混凝土搅拌厂建设水泥制品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情况下擅自于2024年1月1日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开始进行水泥制品项目的建设和进行部分生产。你经营部水泥制品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中的“水泥制品制造”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你经营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的裁量公式计算,本机关决定对你经营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款叁万叁仟叁佰捌拾肆元整(33,384)的行政处罚。
33384.00元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