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云南通奥电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建浩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3399500639C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红星宜居广场(A2地块)10幢26层260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30
(2019)苏048/1民初8101号
合伙协议纠纷
张**
云南通奥电梯有限公司,彭**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12-30
(2019)苏048/1民初8101号
合伙协议纠纷
张**
彭**,云南通奥电梯有限公司
溧阳市人民法院
3
2019-12-18
(2019)苏0481民初8101号
合伙协议纠纷
张**
彭**,云南通奥电梯有限公司
溧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26
2019-10-17
(2019)苏0481执保1458号
合伙协议纠纷
彭**与云南通奥电梯有限公司、张**合伙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7500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0-03-16
2020-02-10
(2019)苏0481民初8101号
合伙协议纠纷
张**与彭**、云南通奥电梯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安处罚﹝2026﹞61号
云南通奥电梯有限公司5月份未对龙山湖畔小区20部电梯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六条第一款进行维护保养,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云南通奥电梯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上缴财政。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上缴财政。
15000.00元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2
云市监昆富处罚〔2025〕4号
云南通奥电梯有限公司为佰思特新型材料(云南)有限公司维保产品编号为221060201的一部电梯,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进行维护保养,2024年12月份未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当事人在特种设备电梯的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七条规定;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包括整机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名称,电梯品种(型式),产品编号,设备代码,电梯型号或改造后的型号,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二)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部编号;(三)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四)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维护保养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规定。属于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承办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