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田家小厨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良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10230MA1M50HG58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卫路16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崇处〔2023〕302023005368号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2月21日和2022年8月15日从上海市崇明县王宁食品商店以1.83元/袋的价格各购进了10袋老隆华锅粑(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1015和20220727),并分别于购进当日将上述老隆华锅粑置于当事人的粗加工间蔬菜架上,作为原料用于其经营的菜品咸蛋黄锅巴的加工制作。上述老隆华锅粑的保质期均为12个月,分别于2022年10月16日及2023年7月28日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仍将剩余已超过保质期的上述老隆华锅粑(其中1袋的生产日期为20211015,连袋称重为0.13kg,10袋的生产日期为20220727,连袋称重为1.4021kg)置于厨房间操作台货架上待用。上述老隆华锅粑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均未再使用其加工过食品。至2023年8月1日被本局查获,至案发,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20.13元,无违法所得。
另查:当事人案发后主动整改,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加强人员培训、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并于2023年8月14日提交整改报告。
没收物品,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