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来宾市兴宾区亿隆酒店用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少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02MA5M25WR5W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新兴北路27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4〕20006号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该标准5.2.5.4“家用调压器出气口应采用螺纹连接或者软管连接,商用调压器出气口应采用螺纹连接时,应采用符合GB/T7307、JB/T11492的规定、G3/8及以上尺寸的管外螺纹。”)商用调压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被本局扣押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商用调压阀1盒; 2.没收违法所得30元; 3.处以违法销售燃气软管货值金额180元的1倍罚款,即罚款180元;
180.00元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4
2
来市监处罚〔2023〕15号
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在售的7台家用燃气灶具未设有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7台家用燃气灶具的供货商、进货单据,没有购销合同或购销商谈记录,也没有销售票据或销售记录,当事人确认未销售过上述燃气灶具,无法认定违法所得。按照当事人标价计算,上述7台家用燃气灶具货值金额为1468元。
1. 没收被扣押的7台未设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 2. 罚款2936元。
2936.00元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