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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木子润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渝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02MA72G6NCXB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北京路三力大厦负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08
2021-02-04
(2020)甘1002民初4851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甘肃省庆阳市木子润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7958.9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29
2020-10-30
(2020)甘1002民初37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高**与甘肃省庆阳市木子润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8-28
2020-07-09
(2020)陕0112民初10973号
合同纠纷
高**与甘肃省庆阳市木子润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罚﹝2025﹞57号
:经查实,当事人销售的“善汇泉”53%VOL酱香壹号白酒虚假标注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再查实,当事人2023年6月4日自西峰区今来富食品批发部购进“善汇泉”53%VOL酱香壹号白酒6瓶,于2025年1月4日向投诉人销售了上述产品3瓶,每瓶售价398元,总销售金额1194元,应认定为当事人违法所得,其余3瓶于2025年3月7日由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又查实,当事人使用“完全(云)V9.0.2.66”系统进行进销存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完整,收集并保存了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形式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未能识别产品标签虚假内容,但无证据证明其主观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对甘肃省庆阳市木子润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1.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94元;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善汇泉”53%vol酱香壹号白酒3瓶;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194元,大写壹仟壹佰玖拾肆元整。
-元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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