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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永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永芬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6MA47HX9355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丰庄镇106国道与永定县219省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新辉交执法罚﹝2025﹞第0402006号
亢春才驾驶豫GF1886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辉县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6
2
豫鹤交执罚字﹝2025﹞第0420001号
经调查核实,延津县永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豫GJ8019,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延津县永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豫GJ8019)
10000.00元
鹤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4
3
豫安交罚字﹝2024﹞第0401035号
2024年04月16日17时38分,安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宋清、赵海涛依法在安阳市文明大道与华祥路交叉口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杨学九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GF0190的大型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河南省延津县永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该车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从安阳市永安街小学搭载50名乘客到安阳市林州红旗渠经调查核实,延津县永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实施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9
4
豫新辉交执法罚(2023)第252002号
柴志超驾驶豫GL0202福田牌大型普通客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辉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5-01
5
豫新辉交执法罚(2023)第252001号
张树有驾驶豫GB2065少林牌大型普通客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辉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