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秀许 |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2337392644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玉屏街道建设村佳宏机动车检测站旁懂扎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荔市监处罚〔2025〕18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8月11日生产的18.9L/桶“荔江山泉包装饮用水”共生产100桶,2025年8月13日生产的18.9L/桶“荔江山泉包装饮用水”共生产60桶,2025年8月17日生产的18.9L/桶“黔荔泉包装饮用水”共生产50桶,经查阅该公司出入库清单及询问被委托人、销售对象未发现上述批次桶装水销售记录。另,从当事人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发现,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三批次桶装水在自检时,均发现部分指标(气味、状态、电导率、PH)不合格现象,由于公司管理疏忽,未及时对不合格桶装水进行销毁及分区域存放,导致抽检人员到该公司抽检时,不合格桶装水还储存在该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上述桶装水销售价格2.2元/桶,货值金额共计2.2*(100+60+50)=462元。上述不合格桶装水被抽检公司共购买21桶,每桶销售价2元,收入共计21*2=42元。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2元;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黔南州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