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太春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60806231518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0号1栋2楼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1
(2025)川0191民初2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成都世豪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市博沃思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1
(2025)川0191民初2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成都世豪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市博沃思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4-05-28
(2024)川0106民初85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成都信业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4
2024-04-29
(2024)川0106民初7088号
服务合同纠纷
钟**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姜*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5
2024-03-05
(2023)渝0112民初42273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李**
成都心悦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重庆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6
2023-12-26
(2023)渝0112民初42273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李**
李**,重庆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心悦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30
(2025)川0191民初2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成都世豪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市博沃思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8
(2025)川0191民初2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成都世豪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博沃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4-05-31
(2024)川0106民初85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成都信业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4
2024-04-10
服务合同纠纷
成都信业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5
2024-04-08
(2023)渝0112民初42273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李**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心悦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6
2024-02-23
(2023)川0107民初26887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胡**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武侯祠大街分公司,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心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7
2024-01-29
(2023)川0106民初21956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朱**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8
2024-01-17
(2023)川0104民初23008号
劳动争议
匡**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大街分公司,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9
2023-12-31
(2023)渝0112民初42273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李**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心悦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10
2023-12-19
(2023)川0107民初26887号
服务合同纠纷
胡**
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武侯祠大街分公司,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心悦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9-30
2017-01-19
(2016)川01民初2714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12-0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