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杨铭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明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04MA2L1B3B4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花园浃路4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烟处[2026]第45号
2026年01月09日,本局第一专卖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花园浃路45号当事人杨明辉的经营场所,依法实施检查并查获待售的卷烟:泰山(硬红八喜)71条、利群(软蓝)40条、黄山(印象一品)3条、白沙(硬精品三代)1条、娇子(蓝时代)2条、红双喜(硬8mg)5条、云烟(小熊猫家园)2条、米兰(纽约)5条、米兰(伦敦)25条,共计9个品种154条。由于当事人杨明辉无法提供上述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其中米兰(纽约)、米兰(伦敦)为无“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当事人涉嫌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经本局分管领导批准,依法对涉案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以上过程,当事人杨明辉全程在场并无陈述、申辩意见。同日,经我局分管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涉案卷烟中米兰(纽约)5条、米兰(伦敦)25条均为真品卷烟(无'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其余卷烟均为真品卷烟。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杨明辉,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330304122303)及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304MA2L1B3B4D,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花园浃路45号。
涉案卷烟系当事人杨明辉,于2026年01月07日,从一名上门推销卷烟的男子处以现金结算的方式购进,共购入了卷烟9个品种154条,总金额为14445元。其中真品卷烟7个品种124条,真品卷烟(无'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2个品种30条。上述卷烟购入后均置于当事人经营场所待售,至案发时止,卷烟均未售出。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进货总额为11745元。
另查明,当事人曾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02月06日被温州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证据如下:
证据一: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照片,证明其身份情况;
证据二:当事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照片、电子营业执照照片,证明其具有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
证据三:《温州市烟草专卖局现场笔录》、《温州市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温州市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记录了现场检查情况及卷烟处置情况;
证据四:当事人的询问笔录,记录了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的基本事实;
证据五: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的鉴别检验报告,证明涉案卷烟米兰(纽约)5条、米兰(伦敦)25条均为真品卷烟(无'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其余卷烟均为真品卷烟。
证据六:温州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温烟处[2024]第912号),证明当事人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02月06日被温州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
本局于2026年3月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温州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温烟处告[2026]第45号),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任何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国函〔2000〕13号)第二条规定,属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其进货总额11745元,违法程度较重。鉴于当事人两年内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后,再次实施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第二条(国函〔2000〕13号)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一、处进货总额11745元9%以上10%以下的罚款,计人民币1110元上缴国库。
二、将涉案的无标志的外国卷烟:米兰(纽约)5条、米兰(伦敦)25条,依法予以没收。
涉案的国产真品卷烟124条,发还实物卷烟123.3条,因鉴别检验损耗的0.7条卷烟折抵72.9元予以发还。
1110.00元
温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6-03-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