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运丰源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封雪平 | 注册资本:2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00MAA7Q8M72P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建设中路182号(港福时代广场)1幢2单元19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市税一稽罚〔2026〕20号
1.你公司2023年取得平南县众本源农业有限公司开具的上述35份已被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上列支成本,并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1,013,929.24元,已构成偷税;
2.你公司因保管不善导致账簿凭证和出口单证资料丢失。
(一)对你公司2023年取得平南县众本源农业有限公司开具的上述35份已被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上列支成本,并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1,013,929.24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偷税,偷税金额为1,013,929.2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并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附件第16项规定的“较轻”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对你公司偷税违法行为处偷税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506,964.62元。
(二)对你公司未按规定保管账簿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并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附件第9项规定的“严重”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对你公司未按规定保管账簿资料的行为处以4,000.00元的罚款。
以上合计应缴款项510,964.62元。
510964.62元
贵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4-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