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欣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翁连华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3MA2HBMLD6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中街道宾航路88号财智大厦3幢7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4
(2026)浙0302行初77号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行政复议
温州市欣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6〕0330
-
罚款人民币捌仟捌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8815.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07
2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255号
当事人温州市欣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浙江省瓯海区娄桥街道江源南路附近实施了(温州)对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2026年1月24日10时00分,经执法人员复查,现场已整改完毕。在本次违法行为发生前一年内,你(单位)就该案由被本机关行政处罚过6次。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20号、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97号、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05号、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96号、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03号、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68。根据《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温州市区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范围的通知(温资规〔2019〕205号)》的规定,瓯海区娄桥街道江源南路不属于主要道路,且你(单位)已积极整改。现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和参照《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二(2025版)》(类别三:市级立法事项(35项),序号:7,权力目录名称:330*****97000违法行为:(温州)对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的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
9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3-09
3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723号
当事人温州市欣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今汇路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参照《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第十五条及《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城乡建设管理领域,序号:17,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零捌拾元整(¥10,08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零捌拾元整(¥10,080.00)
200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21
4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633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5日期间,当事人温州市欣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娄桥街道瓯海中心区横屿单元A-02工程工地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行政处罚的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玖万陆仟捌佰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万陆仟捌佰肆拾元整(¥96,840.00)
300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