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生丰经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5MA6K57MU8C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镇乡鸭湖五期商业中心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1号
2026年3月18日至3月31日,我局消防监督员在宜良县消防产品质量专项联合检查中,发现宜良生丰经贸有限公司(地址:宜良县乡鸭湖五期商业中心,法定代表人:刘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5MA6K57MU8C)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管辖范围内商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等未保持畅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该单位在大队消防监督员提出问题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整改态度积极,并于4月20日制定整改计划,具备从轻处罚情节
给予宜良生丰经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宜良县消防救援局
2026-06-12
2
宜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3号
2026年3月18日,我局消防监督员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宜良生丰经贸有限公司(地址:宜良县乡鸭湖五期商业中心,法定代表人:刘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5MA6K57MU8C)存在: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值班人员脱岗)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鉴于该单位在局消防监督员提出问题后并主动于2026年3月22日整改存在隐患,整改态度积极,具备从轻处罚情节
给予宜良生丰经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4100.00元
宜良县消防救援局
2026-06-12
3
宜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9号
2025年6月24日,大队消防监督员汪超、陈昊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执法中发现宜良生丰经贸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乡鸭湖五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5MA6K57MU8C)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安全 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鉴于该场所负责人在大队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整改态度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且该场所已停产停业,具备从轻处罚情节
给予宜良生丰经贸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