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乾隆电动车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乾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06MABPMKNHX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坝头西路171号、17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仑市监处罚〔2023〕300号
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22年5月30日,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服务。根据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2022年12月21日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ZZJ20220215)显示,当事人宁波市北仑区乾隆电动车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市佰通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由派牌TDT811Z规格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整车质量”为64.0kg,不符合“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的评价要求。“尺寸限值”鞍座长度为495mm,不符合“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的评价要求。“蓄电池防篡改”蓄电池与电池组盒匹配不合理,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最大间隙40mm,且晃动,不符合“蓄电池固定在电池组盒内,蓄电池与电池组盒合理匹配,电池组盒与电池组盒安装位置合理匹配,防止改变电池容量或电压。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最大间隙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的评价要求。据此,所抽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蓄电池防篡改”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根据负责人王乾隆陈述,当事人于2022年11月向宁波镇海兴隆电动车销售公司购入涉案电动自行车3辆,单价为1000元/辆,在店内标价1800元/辆对外销售,三辆电动自行车的货值为5400元。截至2023年3月16日本局送达检验报告止,当事人已售涉案电动自行车2辆(其中1辆为检验样品),从中获利1600元。另1辆为检验备份样品由当事人保管,尚未销售。
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建议责令其停止销售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对当事人处理如下:
1、没收库存的自由派牌TDT811Z规格型号的电动自行车1辆;
2、罚款84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
罚没款合计10000元。
84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