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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艳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621MA2MRXN98Q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涡阳县城关镇胜利西路孙楼社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03
(2024)赣0603民初41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石**
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孙*,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中心支公司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3
(2024)浙1082民初26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李**,李**
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毫州市中心支公司,陈**,利辛县鑫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临海市人民法院
3
2023-07-28
(2023)沪01民终103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侯**,崔**
凤台县利凤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上海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高**,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3-23
(2023)沪0112民初65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
崔**,凤台县利凤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侯**,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上海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高**,上海鸿毅家具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5
2023-03-02
(2023)沪0112民初65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
上海鸿毅家具有限公司,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侯**,高**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6
2023-03-02
(2023)沪0112民初65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侯**,上海鸿毅家具有限公司,高**,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
闵行区人民法院
7
2023-02-16
(2022)沪0112民初317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崔**,凤台县利凤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侯**,上海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8
2023-02-16
(2022)沪0112民初317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崔**,侯**,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凤台县利凤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
闵行区人民法院
9
2022-10-19
(2022)沪0112民初317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凤台县利凤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上海城建养护管理有限公司,侯**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10
2022-03-28
(2022)浙0783民初20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东阳佳禾影视器材服务有限公司
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项城市顺风汽运有限公司,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3-0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峰通远洋物流有限公司
杨**
开庭传票
海宁市人民法院
2
2019-11-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峰通远洋物流有限公司
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宁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30
2023-03-24
(2023)沪0112民初65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与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1-08
2022-02-17
(2021)浙0783民初126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朱**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546.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5-26
2021-03-23
(2021)皖0122民初82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中心支公司、韦*、霍邱县荣强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5-10
2021-03-29
(2021)浙0481民初1713号
侵权责任纠纷
朱**、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陆**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4-30
2020-06-16
(2020)皖0122民初38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韦*、霍邱县荣强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3-19
2020-12-08
(2020)皖1623民初68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李**、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6379.77元
民事案件
7
2021-03-09
2020-12-15
(2020)浙04民终25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峰通远洋物流有限公司、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01-01
2020-03-23
(2020)湘0121财保134号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宋**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882186.38元
民事案件
9
2020-12-29
2020-07-17
(2020)皖0122民初43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韦*、霍邱县荣强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0683.68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1-23
2020-11-12
(2019)苏1012民初7605号之二
运输合同纠纷
7605江苏恒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宋**、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5〕01270
2025年3月10日10时7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慜、蒋露跃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3-0905:03:33车号为皖S65265在G228(丹东线)东兴方向K3898+7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6.8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7.85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零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207.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09
2
闽宁霞交执﹝2025﹞罚字第13号
2025年1月16日15时54分,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皖S2Z790﹝黄色﹞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宋卫风驾驶,运载碎石行至霞浦县青福X981线K86+965m路段时,经霞浦县交通运输局设置的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76.32吨、总质量限值为49吨、超限27.32吨、超限率55.75%,现场电子情报板已告知现场驾驶员要求卸载的信息并让其就近卸载超限部分货物。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该行为属于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圆整﹝¥13500﹞
13500.00元
霞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21
3
闽宁霞交执﹝2025﹞罚字第12号
2024年7月16日14时01分,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皖S2Z790﹝黄色﹞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宋卫风驾驶,运载砂石行至霞浦县盐田乡G228线K4340+720m路段时,经霞浦县交通运输局设置的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8.99吨、总质量限值为49吨、超限9.99吨、超限率20.39%,现场电子情报板已告知现场驾驶员要求卸载的信息并让其就近卸载超限部分货物。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该行为属于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
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圆整﹝¥2700﹞
2700.00元
霞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21
4
闽宁霞交执﹝2025﹞罚字第11号
2025年1月17日10时35分,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皖S2Z790﹝黄色﹞车辆,运载货物行至霞浦县青福X981线K86+965m路段时,经霞浦县交通运输局设置的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78.51吨、总质量限值为49吨、超限29.51吨、超限率60.22%,现场电子情报板已告知现场驾驶员要求卸载的信息并让其就近卸载超限部分货物。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该行为属于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圆整﹝¥14500﹞
14500.00元
霞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20
5
皖六霍邱交罚﹝2024﹞1000974号
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S65103)
罚款陆仟伍佰元整
6500.00元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05
6
闽交执漳高四﹝2024﹞罚字第269号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1001.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10-22
7
违法超限运输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3月25日11时18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平阳方向K1987+150检查时发现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涡阳县金地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壹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平阳昆阳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壹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2112.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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