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瑞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3MA2CQCGE2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曙光南路7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运政罚〔2026〕0179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2
2
温运政罚〔2026〕026
2025年11月13日21时许,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所属网约车平台“帮邦行”派单给签约的浙CAY1636车辆驾驶员周福点从瓯海区龙湖龙誉城前往怡家商务中心的订单,当事司机接单后取消订单。2026年1月19日被乘客投诉,经查浙CAY1636车辆为当事人网约车平台“帮邦行”签约的服务车辆,事发当时该车辆尚未取得车辆营运证。因此趟订单被司机取消,未产生车费,但当天驾驶员周福点驾驶浙CAY1636车辆在“帮邦行”平台接单6笔,其中3笔被取消,没有产生收入;剩余的3笔订单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累计收入1.5元,故计违法所得为1.5元。当事人此次行为未达较重以上情形,属违法程度一般。后你公司已整改,并将当事驾驶员及车辆相关账户予以清退。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伍角。
10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5
3
温运政罚﹝2025﹞0113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28日16时12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投诉检查时发现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角。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角。
10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9
4
温运政罚〔2025〕01134
2025年8月5日7时56分,当事人网约车平台“帮邦行”提供浙CF10100小型轿车从事网络预约客运服务,指派驾驶员汤庆旺驾驶浙CF10100小型轿车承接一趟从甲里家园一组团北门到杨府山移动大楼的客运任务。后乘客查询该车无车证,乘客于2025年8月13日进行投诉举报。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0日查询浙江省交通运输审批服务系统,发现该车至2025年8月20日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此趟网约订单收取乘客16.87元,驾驶员网约账号收到19.35元车费,其中差额为当事人对驾驶员的补助,故此案无违法所得。“帮邦行”平台为当事人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的网约平台,浙CF10100小型轿车为网约车平台“帮邦行”签约的服务车辆。当事人此次行为未达较重以上情形,属于违法程度一般。当事人已整改,对车辆相关网约账号进行封禁处理。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9
5
温运政罚〔2025〕0617
2025年5月7日9时32分,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通过“帮邦行”网约车平台向签注的驾驶员王尔华及浙CDF3528小型轿车派单。王尔华按照订单驾驶浙CDF3528小型轿车从龙霞路地铁站2口承运乘客前往金祥商厦-东门,9时57分,行经温州市鹿城区乘凉桥金祥商厦东门时遇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趟订单已完成,乘客优惠后支付车费7.08元,驾驶员收到车费7.49元,该趟订单“帮邦行”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抽成,无营运收入。浙CDF3528小型轿车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经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查询,驾驶员王尔华巡游出租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证照状态为无效。本次运输行为未达较重以上情节,属违法程度一般。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1
6
温运政罚〔2025〕0198
2025年5月26日9时23分,当事人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网约车平台“帮邦行”通过花小猪打车APP平台接单,此次指派驾驶员陈建良驶浙CDA3295小型普通客车承接一趟从杨府山路杨府山建设集团宿舍-西门到锦绣路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客运任务,后乘客查询该车无车证。乘客于2025年7月9日进行投诉举报。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14日查询浙江省交通运输审批服务系统,未发现浙CDA3295小型普通客车车辆营运证的记录。此趟网约客运订单乘客经优惠支付7.2元车费,驾驶员因收到当事人网约平台补贴收取车费8.97元,当事人此趟无收入,故此案无违法所得。“帮邦行”平台为当事人的网约平台,浙CDA3295小型普通客车为网约车平台“帮邦行”签约的服务车辆,该车至2025年7月14日还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此次行为未达较重以上情形,属于违法程度一般。当事人已整改,对车辆相关网约账号进行封禁处理。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