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考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晶晶 | 注册资本:1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65945034808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昌区红巷37号捷税宝众创空间B区401-11-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6〕6号
经查,当事人武汉考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起从事公务员考试培训服务。2025年8月23日,当事人通过认证注册的抖音账号“武汉考冠教育”(抖音号:Kgsa001)在抖音平台发布了题为“秋季国省事集训营准备开班啦”的视频广告,该视频含有“短期快速提分”文字表述,宣传其教育、培训的效果,对潜在的学员作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以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考生参加培训。2025年10月21日,当事人在知晓上述行为违法后主动删除上述视频。涉案视频广告发布以来浏览量197次,点赞7次,转发1次。
另查明,上述视频广告系当事人于2025年8月22日自行设计样片,交由打印店打印后再合成短视频制作而成。该视频制作费即广告费20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元。
200.00元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