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县茅天德圣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冉茂琴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26MAAJXREY3Y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茅天镇红星村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务市监处罚﹝2026﹞36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9月10日办理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开始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投资人冉茂琴于2024年-2025年期间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推销人员杨春光处购进了药品云南白药气雾剂、养血清脑颗粒、脑心通胶囊、稳心颗粒、银丹心脑通胶囊、壮骨茶等药品,前后共计购买了4次,通过微信付款8146元。当事人陈述在购进以上药品时向杨春光索要了随货同行单、供货商资质等,但因杨春光销售的药品均为临近有效期的药品,所以未能向当事人提供药品随货同行单、供货商资质。当事人记不清楚以上药品销售时的单价,也未建立销售台账,故无法计算当事人从杨春光处购进药品的具体销售额,鉴于当事人购进涉案药品的交易额为8146元,其销售价均按照不低于购进价的单价进行销售,能够确定其销售额不低于8146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全部违法所得无法准确计算,但是其中部分违法所得能够确定的,可以将该部分款项认定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部分,按照前款规定处理。”之规定,应当将当事人能够确定的8146元销售额作为违法所得,超过的部分销售额不再单独计算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捌仟壹佰肆拾陆元(¥8146.00); 2.处罚款叁万元(¥30000)。
30000.00元
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