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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大家好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春秀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02MA5MFUGP6D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来宾市文化路口土地局旁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18
(2019)桂1302民初466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左**
来宾市大家好超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29
2019-06-12
(2019)桂13民终558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左**、来宾市大家好超市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10-29
2019-03-25
(2019)桂1302民初466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左**与来宾市大家好超市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3〕40071号
现查明,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甜醋系当事人2023年8月11日从位于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西二路(老纸厂内)西面D区5号的来宾市兴宾区利强经营部购进,生产日期:2023年6月15日,净含量:400ml/包,共购进了2件(即40包),20包/件,购进单价0.5元/包。本局于2023年9月20日依法委托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该批次食醋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食醋总酸(以乙酸计)实测值为2.28g/100ml,不符合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中的标准指标(标准指标:≧2.5g/100ml)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A2230237140118002C)。上述批次的食醋销售单价是1元/包,共销售了23包,剩余17包已被本局扣押,销售额为23元,涉案总货值为4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的规定核定本案违法所得为23元。 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及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并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按要求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在经营场所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对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进行召回。至调查终结,无群众反映食用该批次甜醋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未造成不良后果。
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17包,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23元,给予当事人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
0.00元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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