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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甘溪滩镇液化气供应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皮世栋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7236850216042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澧县甘溪滩镇芦茅村二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澧市监处罚﹝2024﹞109号
2024年4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的充装操作台上正在进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作业,当事人在用的特种设备办理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资料,但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澧市监特监令﹝2024﹞第040702号),要求当事人于2024年4月14日前予以改正。2024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的充装操作台上正在进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作业,但当事人仍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澧市监特监令﹝2024﹞041502号),要求当事人于2024年4月20日前予以改正。我局执法人员在查阅当事人的相关资料后发现,当事人在用的特种设备办理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资料,但因疏于管理,未及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且经我局执法人员责令改正后仍未改正。
罚款29900元
29900.00元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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