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市綦江区半山缘农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陆小莉注册资本:15.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2MA5UA6T33U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红旗村12社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綦江市监处罚〔2025〕364号
当事人系2017年01月03日依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在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红旗村12社从事餐饮服务,店招为花果山音乐农庄。2025年1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计量器具检查,检查时当事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现场发现当事人后厨放有一台电子计价秤,铭牌上标注有:ACS-30电子计价秤,最大秤量:30kg,检定分度数:3000,出场编号:162060,制造日期:2020/04等信息,该台电子计价秤未张贴计量检定合格标识,当事人也未能提供上述电子计价秤的检定合格证。经查,现事人于2022年从綦江区河东市场以120元的价格现场购入涉案电子计价秤,当事人未能提供购买该秤的票据。当事人在购入电子计价秤后,在未对电子计价秤进行检定和获得检定合格证的情况下,直接在经营场所内投入使用,具体流程为:对顾客现场挑选的活羊或工作人员根据顾客消费的烤全羊套餐自行挑选活羊进行整体称重,以此重量作为对外销售烤全羊的结算凭据。从购进该电子秤之日起,截至2025年1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当事人从未将上述秤送到规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并检定合格。当事人未制作销售台账,无法提供完整的销售数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并决定对其作一般处罚如下: 罚款694元。
694.00元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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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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